中國證券報記者8日在昆山2013中國環保上市公司峰會上了解到,為進一步減少項目審批,讓市場的手更好發揮作用,環保部擬取消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的審批。今后第三方企業參與污染項目治理,將完全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合同約定,政府將不再審批治理設施運營的行政許可。
環保部2012年制定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的單位,應申請獲得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并按照資質證書的規定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未獲得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的單位,不得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
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分為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除塵脫硫脫硝、工業廢氣、工業固體廢物(不含危險廢物)、有機廢物、生活垃圾、自動連續監測等專業類別。業內人士認為,政府不再對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進行審批,符合以市場為主導的精神,將極大促進環保第三方治理的發展,有利于加快污水、脫硫脫硝等第三方專業治污企業的項目審批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