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Electrodialysis equipment |
( HJ/T 334-2006 代替HCRJ 030-1998 2007-04-01實施)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污染治理設施質量,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電滲析裝置的分類與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處理工業廢水的電滲析裝置系列產品,也適用于一般天然水凈化、脫鹽的電滲析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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