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環境保護局辦公室文件 鄂環辦[2009]75號
關于在全省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等 三項執法檢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環保局: 根據環保部《關于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等三項執法檢查的通知通知》(環辦函[2009]555號)的要求,結合2009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為做好重點行業企業、建設項目、造紙行業三項執法檢查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檢查重點 (一)對重點流域重污染行業企業及重點排污企業進行執法檢查。一是轄區內重點流域重污染行業企業及國控、省控重點排污企業達標排放情況;二是轄區內重點流域是否存在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準入要求的違法建設項目;三是生產企業是否存在不正常運行污染治理設施、私設排污管線、超標排污、不按規定安裝在線監控設施、排污口設施不規范等環境違法行為。 (二)對2008年7月以來開工建設、投運的建設項目進行執法檢查。一是在建項目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措施和審批意見情況;二是已經投產項目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試生產、環保“三同時”驗收手續情況。 (三)對造紙行業進行執法檢查。一是在2007年、2008年環保專項行動造紙行業集中整治的基礎上,繼續加強造紙企業后督察,重點檢查前兩年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造紙企業的取締關閉情況;二是現有生產企業執行《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544-2008)達標排放情況。 二、查處要求 (一)對環境違法違規問題相對集中、落后生產能力和設備仍未近期淘汰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對未批先建違法開工或投運問題嚴重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對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向社會公布區域限批和掛牌督辦名單,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 (二)對未經環保審批違法開工建設、未經環保“三同時”驗收違法違規投入運行、長期試運行超標排放的建設項目依法責令其停止建設或使用;對仍存在直排、偷排、擅自停運治污設施的企業,責令其停產整頓;嚴重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限制其再新上建設項目。 (三)對不具備穩定達標能力的造紙企業要依法限期治理;對1萬噸以下廢紙造紙企業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報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對國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藝、設備死灰復燃的立即拆除,并移送監察機關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組織力量對三項執法檢查工作進行督查,督促地方落實三項執法檢查工作,確保檢查到位、處理到位、責任追究到位。請于6月25前結合環保專項行動“兩高一資”行業企業、鋼鐵企業、涉砷行業企業檢查階段性報告一并報送重點流域重污染行業企業及重點排污企業、建設項目檢查情況和匯總表(附件一); 省廳將適時組織對各地三項執法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聯系人:省環境監察總隊 徐日升 聯系電話:027-87167542 電子信箱:87167122@163.163.com 傳 真:027-87652665 附件:1.重點流域重污染行業及重點排污企業和建設項目檢查情況總表 2.造紙行業檢查情況匯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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