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為貫徹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1號),根據我部《關于貫徹落實〈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辦法〉的通知》(環辦〔2008〕12號)關于上報電子廢物污染防治管理情況的有關要求,現請你局(廳)將本轄區內電子廢物污染防治管理情況于2009年6月15日前報送我部(電子件發送到聯系人郵箱)。報送的材料應當包括如下內容:
一、貫徹落實《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辦法》,開展電子廢物監督管理工作的整體情況。包括總體情況、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工作計劃和建議。
二、本轄區內各級環保部門截至2008年年底發布的所有電子廢物拆解利用處置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名錄(包括臨時名錄,以下簡稱“名錄”)的情況。
三、2008年對名錄內各電子廢物拆解利用處置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監督檢查和處理情況。對非法拆解利用處置電子廢物行為的查處情況。
四、電子廢物拆解利用處置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名錄公布情況及電子廢物拆解利用處置情況匯總表、2008年度列入名錄的電子廢物拆解利用處置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經營情況記錄報表(見附件一、二)。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 杜科雄
聯系電話:(010)66556257
傳真:(010)66556252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固體廢物管理中心 張華
聯系電話:(010)84634708
傳真:(010)84634708
電子郵件:ncswm@mep.gov.cn
附件:1.電子廢物拆解利用處置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名錄公布情況及電子廢物拆解利用處置情況匯總表
2.2008年度列入名錄的電子廢物拆解利用處置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經營情況記錄報表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題詞:環保 電子廢物 污染防治 管理 函
抄送:環境保護部固體廢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