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川環辦函[2009]22號
關于轉發《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2009年第一批企業環境
監督員制度培訓計劃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環境保護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和《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提出的要求,環境保護部下發了《關于印發2009年第一批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培訓計劃的通知》(環辦函[2009]399號),現轉發你們(見附件一),并就該計劃第一期培訓班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期培訓班培訓時間及地址
培訓時間:2009年5月11日—15日,5月11日報到。
培訓地點:成都軍區新華賓館,賓館地址:成都市新華大道江漢路29號,交通路線詳見附件二。
二、報名要求
請有關市(州)環保局嚴格按照川環監發〔2009〕16號下達各地的培訓名額將參訓人員情況填報匯總,并于2009年5月6日前將培訓報名表傳真至四川省環境監察執法總隊,同時上報電子文件。
三、其他事宜
(一)請參加培訓人員攜帶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張,并于報到時提交會務組。培訓人員交通及食宿費用自理。
(二)聯系方式:
省環境監察執法總隊聯系人:
楊芳英,電話及傳真:(028)86159053,手機:15308201260,
李德俊:電話及傳真:(028)86159053,手機:15308201317,
林 軍:電話及傳真:(028)86112549,手機:15308201336。
電子郵箱:scepi@12369.gov.cn
成都軍區新華賓館聯系電話:(028)86687128,86687228。
附:1、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2009年第一批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培訓計劃的通知》(環辦函[2009]399號)
2、成都軍區新華賓館交通路線及位置圖
二○○九年五月五日
主題詞:環保 監督員 培訓 通知
四川省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09年5月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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