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環通[2009]24號 關于印發《長江(烏江部分)環保執法行動 工作方案》的通知 貴陽市、遵義市、黔南州、銅仁地區、畢節地區環保局,息烽、開陽、修文、遵義、湄潭、余慶、鳳崗、甕安、石阡、思南、德江、沿河、金沙縣環保局: 為全面摸清烏江直接排污口數量、污染物及廢水排放量,保護長江水質安全,根據環境保護部的統一部署,并結合我省實際,我局制定了《長江(烏江部分)環保執法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長江(烏江部分)環保執法行動工作方案 聯系人:省環境監察總隊 胡雪飚 電話/傳真:(0851)5565499 郵箱:gzepi@12369.gov.cn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主題詞:環保 長江行動 方案 通知
共印30份 附件1: 長江(烏江部分)環保執法行動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的 通過對排污口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的全面檢查,摸清烏江渡水庫及烏江干流接納主要污染物的總量,進一步規范直接排入烏江渡水庫和烏江干流的排污口設置,建立企業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檔案,嚴肅查處私設排污口、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促進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 二、 檢查范圍及內容 此次行動的范圍主要為烏江渡水庫及下游烏江干流至沿河出境斷面500米以內的排污口。 主要工作內容為: 1、檢查直接排入檢查范圍的工業企業污水排放口、污水處理廠排放口及市政排污口; 2、監測統計省界斷面水質和各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噸/日)、COD、氨氮、總磷、氟化物及其他主要特征污染物濃度和排放總量; 3、對排污口進行拍照、定位、檢查規范化標識設立情況; 4、統計排入上述排污口的工業企業名稱和數量; 5、對私設排污口、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企業依法查處。 三、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省環保局成立由沈先啟副局長任組長,局污控處、普查辦、省環境監察總隊、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和新聞中心負責人為成員組成的領導小組負責全省長江(烏江部分)環保執法行動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政策指導,日常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環境監察總隊)負責。各相關市、州、地、縣環保局具體負責本轄區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各級環保部門要高度重視長江(烏江部分)環保執法行動,要將此次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將其作為2009年推進我省環保基礎工作,特別是推進我省重點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集中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一項重要舉措。逐級成立由局領導為組長、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集中力量打一場流域污染防治攻堅戰。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將工作任務分解到具體單位和人員,確保全面完成此次執法行動的各項任務。 省長江(烏江部分)環保執法行動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 沈先啟(省環保局副局長) 副組長 田 獲(省環境監察總隊總隊長) 魏云富(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站長) 成 員: 王家齊(省環保局污控處副處長) 周麗蕓(省污染源普查辦副主任) 胡 軍(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副站長) 鄭紅藝(省環境新聞中心副主任) 辦公室設在省環境監察總隊,辦公室主任由陳松(省環境監察總隊總隊長助理)兼任。 2、加強協調配合 各地應結合現有工作基礎,細化職責分工,環境監察機構負責摸清排污口數量和查處違法排污企業。主要是向烏江渡水庫及烏江干流直接排放廢水的工業企業、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市政排污口數量。對檢查中發現的私設排污口、超過規定標準直接排污的工業企業要嚴肅處理。污控部門和普查辦負責摸清總量情況。主要是向烏江渡水庫及烏江干流接納廢水總量及COD、氨氮、總磷、氟化物及工業污染源的特征污染物排放量。環境監測機構主要負責摸清水質情況。對向烏江渡水庫及烏江干流水質情況進行監測,尤其是出境及入境水質;對向烏江渡水庫及烏江干流直接排放廢水沿岸500米范圍內各類廢水排污口進行監測,分析COD、氨氮、總磷、氟化物及工業污染源主要特征污染物。環境宣傳機構負責做好輿論監督。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展覽等媒體,加大長江行動宣傳力度。對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公開曝光,積極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環保專項行動的良好輿論氛圍。各級環保局內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統籌排污口排查、污染物監測、排污口建檔、違法行為查處等工作,使執法行動取得實效。 3、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對檢查中發現的不規范的排污口,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整改,規范排污口設置;對工業企業的偷排口要堅決予以取締;對沒有污染治理設施或不正常運行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于導致區域性環境污染的突出問題,要采取區域限批、掛牌督辦等有力措施,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4、加強督查督辦 各市、州、地級環保部門要對各地開展執法行動工作加強督察,組織指導各相關縣(市、區)全面按時完成各項任務。省環保局將采取參與地方行動和重點督查相結合的方法,對各地執法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時間安排 1、動員部署階段( 2、集中行動階段(2月21日—3月1日) 各相關市、州、地組織縣級環保局及其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等部門對檢查范圍內的排污口進行集中檢查,并對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省環保局組織對長江環保執法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3、總結分析階段(3月2日—3月4日) 各相關市、州、地要認真總結本次行動的成效與不足,分析研究檢查數據,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提交《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工作報告》,并附《長江環保執法行動檢查排污口情況統計表》、《長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排污口情況明細表》、《長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排污口對應工業企業明細表》和《長江環保執法行動查處環境違法企業明細表》,于3月4日前報送省環保局環境監察總隊。 | |||||
來源:貴州省環境監察總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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