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公告
公告 2009年 第75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促進環境信息化建設,現批準《廢水類別代碼(試行)》等六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二、《廢水排放規律代碼(試行)》(HJ 521-2009);
三、《地表水環境功能區類別代碼(試行)》(HJ 522-2009);
以上標準自2010年4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bz.mep.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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