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7〕51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以下簡稱“節能清單”)進行了調整。現將擬公布的“節能清單”(第七期)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發展改革委網(http://hzs.ndrc.gov.cn/)和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網站(http://www.cqc.com.cn/)進行公示。
“節能清單”(第七期)涉及制造商和其他相關當事人如對“節能清單”(第七期)內容有異議,請在2010年1月12日17:00前,以書面形式反饋至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并請同時通過電子郵件與財政部國庫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聯系。
“節能清單”(第七期)所列制造商需遞交《承諾書》、《銷售聯絡表》。請仔細閱讀并填寫打印《承諾書》、《銷售聯絡表》,所列制造商應當在《承諾書》、《銷售聯絡表》上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在《承諾書》簽字確認。并于公示截止日前將《承諾書》、《銷售聯絡表》以書面和電子兩種方式遞交至中國質量認證中心。逾期未遞交《承諾書》、《銷售聯絡表》的,視為不接受《承諾書》內容和拒絕提供《銷售聯絡表》,自動放棄其產品列入本期“節能清單”的權利。
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凡發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邀請、列入“節能清單”的產品無法正常供貨以及其他違反《承諾書》內容情形的,采購人及其他相關當事人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財政部進行反映。財政部經核實后,根據具體違規情形,對制造商做出列入不良供應商行為紀錄、暫停列入“節能清單”三個月至兩年的處理。
“節能清單”(第七期)所列規格型號中,凡是同一認證型號對應多個銷售型號的,制造商需提出保留一個銷售型號;凡是多個認證型號對應一個銷售型號的,制造商需提出保留一個認證型號。逾期未提出的,不再列入本期“節能清單”。
聯系方式:
財政部國庫司
胡曉麗 010-68552269 huxiaoli@mof.gov.cn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
王 庚 010-68505842 jnchu@ndrc.gov.cn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北京市南四環西路188號9區,100070)
岳宗文 010-83886196 jnqd@cqc.com.cn
附件:1.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第七期)目錄、上、下
2.《承諾書》
3.《銷售聯絡表》
財政部國庫司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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