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環境保護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關于實行“以獎促治”加快解決突出的農村環境問題的實施方案》(國辦發[2009]11號)文件精神,為貫徹落實財政部、環保部《關于下達2008年農村環保專項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建〔2008〕767號)和《關于加快2008年農村環保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的通知》(財辦建〔2008〕17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湖南省農村環保專項補助資金項目考核驗收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按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按時完成村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并認真考核。
附件:湖南省農村環保專項補助資金項目考核驗收辦法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題詞:環保 農村專項 考核驗收 辦法 印發 通知
湖南省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09年7月24日印發
附件:
湖南省農村環保專項補助資金項目考核驗收辦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關于實行“以獎促治”加快解決突出的農村環境問題的實施方案》(國辦發[2009]11號),財政部、環保部《關于下達2008年農村環保專項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建〔2008〕767號)、《關于加快2008年農村環保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的通知》(財辦建〔2008〕17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我省農村環保專項補助資金項目考核驗收辦法如下:
一、考核驗收對象
2008年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項目,共27個村莊和3個“全國環境優美鄉鎮”所在地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
二、考核驗收內容
(一)組織領導
1、相關鎮、村成立專門的村莊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整治工程的具體實施;
2、 建立健全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通過簽訂責任書等形式,明確具體承擔單位的任務和要求,并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達標排放;
3、為確保按時完成整治工作,制定并認真落實相關的組織領導、協調聯席、檢查督辦等保障措施和制度。
4、相關環保部門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做好技術服務。
(二)職責分工
1、項目所在地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是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的建設主體;
2、縣級環保部門負責整治項目的現場監督檢查工作;
3、縣級財政部門負責按環保部門確認的工程進度及鄉鎮報賬撥付資金。
(三)整治內容和工程進度
1、各項目整治內容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有具體的項目實施計劃,且重點明確,經市州環保部門批準后實施,所有整治村莊的治理方案,均報省環保局備案。
2、項目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和要求建設,沒有漏項、減項問題發生。
3、嚴格落實項目公開招標制度。
4、建立工程質量檢查、監督制度,確保工程質量達到標準要求。
5、嚴格按照實施方案中安排的工程進度組織實施,按時全部完成整治工程。
6、整治項目成效明顯。
(四)資金管理
1、財政部門在省財政下達資金后及時下達資金預算;
2、縣級財政、環保部門加強資金審核、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專項核算,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
3、認真落實按工程進度報賬制度;
4、按計劃落實地方配套資金;
5、實行村務公開,定期將資金安排和使用、項目具體實施等情況,向當地群眾張榜公布。
(五)檢查指導
1、所在地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每月向縣級環保部門書面匯報工程進度、質量情況;
2、縣級環保部門每月到施工現場檢查和指導工作不少于一次,并應有現場檢查記錄;
3、縣級環保部門每季度向省、市環保局書面匯報工程進度和質量情況。
三、考核驗收方式
各市州環保局、財政局聯合組織對項目進行全面檢查驗收;省環保局會同省財政廳進行隨機抽查。
四、獎懲
1、對組織領導有力、職責履行好、配套資金到位及時、資金使用合理、工程質量優秀、按時完成治理目標的縣(市、區)、鄉鎮,在安排下一年度農村環保專項補助資金時,給予適當傾斜。
2、對資金使用混亂、配套資金不到位、未按時完成全部整治工程且工程質量較差的縣(市、區)、鄉鎮,給予通報批評、停止資金安排或追繳已撥付資金,并按照國家環保部、財政部要求,不予安排下一年度農村環保專項補助資金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