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府辦發〔2009〕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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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貴陽新莊污水處理廠
工程項目建設考核獎懲實施細則》的通知
重點工程涉及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根據《貴陽新莊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考核暫行規定》,市政府督查室擬定了《貴陽新莊污水處理廠工程項目建設考核獎懲實施細則》,經市人民政府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貴陽新莊污水處理廠工程項目建設
考核獎懲實施細則
根據《貴陽市政府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考核暫行規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考核組織
貴陽新莊污水處理廠工程項目建設指揮部全面負責本項目的考核獎懲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具體檢查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圍
指揮部下設的綜合協調組、資金保障組、工程建設組、變更及完善項目業主手續組的牽頭單位和成員單位。
三、考核內容
按《貴陽新莊污水處理廠工程項目建設工作方案》確定的總體目標、各組職責以及細化工作分解任務進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各責任單位完成所承擔任務后,及時報送書面總結。
(二)各階段任務之間做好銜接。因上一階段工作延誤影響下一階段工作按規定時限完成,承擔下一階段工作任務的責任單位按工期完成的,則考核不受影響。
(三)綜合協調組適時進行督促檢查,做好各階段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備案;市政府督查室做好進度通報。
(四)項目完工后,市政府督查室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考核獎懲建議,報指揮部審定。
五、獎懲規定
(一)風險責任保證金交納辦法
1.綜合協調組交納3萬元;
2.資金保障組交納3萬元(其中:市發改委交納2萬元,市財政局交納1萬元);
3. 變更及完善項目業主手續組(市發改委)交納2萬元;
4.工程建設組(市建投公司)交納5萬元;
5.云巖區政府交納2萬元;
6.烏當區政府交納2萬元。
保證金在各組及區的工作經費中安排或由相關單位直接交納,由市政府辦公廳專戶保管。
(二)獎勵
1.全面、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貴陽新莊污水處理廠工程項目建設,按工程(工作)量和完成情況,以保證金為基數,對各責任單位予以1:3的獎勵,并返還保證金。同時,市人民政府予以通報表彰。
2.超時限一周以內,予以1:2的獎勵。
3.獎勵經費從計提的管理費中安排。
(三)罰則
1.重點工程建設項目,未按時限要求完成,超時限一周以上,不予獎勵,并扣罰保證金;
2.年終綜合目標考核時加重扣分;
3.相關責任單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按《貴陽市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實行問責;
4.市人民政府予以通報批評。
六、重點工程涉及的區人民政府可參照本實施細則制定本轄區考核辦法,并報市政府督查室備案。
主題詞:城鄉建設 項目 考核 通知
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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