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2009年項目建設年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戰略部署,市委、市政府決定,深入實施大項目牽動戰略,將2009年確定為全市項目建設年。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的要求,搶抓機遇、逆勢前行,全市動員、迅速行動,齊心協力、共度時艱,舉全市之力推動實施項目建設,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加快“三個適宜”現代文明城市建設。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以項目建設為載體,統籌城鄉一體化,統籌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統籌保增長、惠民生,統籌資源利用、能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統籌國內外招商引資,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堅持抓大帶小的原則。以重大項目為重點,認真謀劃實施一批牽動力強、示范作用明顯的大項目,因地制宜、釋放潛能,帶動實施配套中小項目,努力增強經濟發展核心競爭力。
(三)堅持上下聯動的原則。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對項目建設的支持,強化市和區、縣(市)組織推動項目建設的聯動機制,密切配合、協力共建,力爭多上項目、上好項目。
(四)堅持社會廣泛參與的原則。充分發揮黨委、政府的引導作用,激發社會各界廣泛參與項目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大力擴展項目建設領域,創新項目生成機制,拓寬項目融資渠道。
(五)堅持持之以恒的原則。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科學謀劃、合理布局,常抓不懈、務求實效。
三、目標任務
全市項目建設年實施六大方面、各一百個項目(以下簡稱“六個一百項”),總投資1680.05億元,2009年總投資388.8億元。重點抓好150個市級重點項目,確保全年實現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35%;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按可比口徑增長16%;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14%,力爭增長15%;實際直接利用外資額增長10%;國內經濟合作資金實際到位額增長20%。 (一)城鄉建設項目100個。
總投資836.8億元,2009年投資125.51億元。由市建委牽頭,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供熱辦、市水務局、哈開發區等部門和單位及各區、縣(市)政府配合。
(二)技術改造項目100個。
總投資721億元,2009年投資161億元。由市經委牽頭,哈開發區和中直、省屬在哈單位及各區、縣(市)政府配合。
(三)新增規模以上企業100個。
培育、扶持規模以上企業100個。由市經委牽頭,市中小企業局、市統計局和各區、縣(市)政府配合。
(四)招商引資項目100個。
外資項目24個,總投資8.89億美元;內資項目76個,總投資360.06億元。全部在冊項目實施動態管理,隨出隨進。對擬推介項目和在談項目,以簽訂協議(合同)為完成標準;對已簽訂協議(合同)的項目,以項目開工建設為完成標準;對跟蹤項目,進一步確定2009年進度形象。由市經合促進局牽頭,哈開發區和各區、縣(市)政府配合。
(五)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項目100個。
生態建設項目12個、環境保護項目88個,總投資32.25億元,2009年投資12.29億元。由市環保局牽頭,市農委、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畜牧獸醫局、市國土資源局等部門和各區、縣(市)政府配合。
(六)惠民行動項目100個。
總投資90億元。由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市直各有關單位和各區、縣(市)政府配合。
四、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09年2月初)。
市直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市)政府負責按類歸口向牽頭部門上報實施項目;各牽頭部門負責對項目進行確認,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根據項目匯總情況,擬定項目建設年工作實施方案,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常委會議審定。由市發改委(市大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等相關部門配合,籌備召開全市項目建設年工作動員大會,安排部署項目建設年各項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9年2月上旬至12月底)。
各項目責任部門(單位)組織實施項目建設,市發改委和各牽頭部門負責綜合協調推進,確保年底完成或超額完成項目建設年各項目標任務。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0年1月)。
市發改委組織各牽頭部門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驗收。根據檢查驗收情況,市委、市政府對各相關責任單位進行績效考評和行政問責,全面總結項目建設年工作。
五、保證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包保責任制。市大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建設年各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負責綜合協調、檢查和情況匯總等日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6個推進組,分別由主管副市長任組長,重點督促項目推進落實工作。繼續實行市級黨政領導項目包保責任制,在原有包保市級150個重點項目基礎上,對“六個一百項”建設項目實行包保,包保領導負責檢查、督辦和協調項目建設有關工作。各牽頭單位和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實行項目包保責任制,其他市直部門要積極為項目建設提供服務。市大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通報全市項目建設年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根據項目推進實際情況隨時召開專題會議,協調解決有關具體問題。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項目建設年工作,將其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專題進行研究部署,把項目建設年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抓出成效。
(二)加強科學謀劃,提升項目質量。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生產力布局的要求,對建設項目進行充分的可研論證。要加強項目管理,注重項目質量,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有機統一。
(三)加強政策支持,聚集發展動力。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緊緊把握國家宏觀經濟走勢,充分利用國家擴大內需政策,加大向國家和省爭取項目支持的工作力度。要結合項目建設實際,發揮職能、挖掘潛能,建立和完善重點項目扶持政策措施,在融資創新、土地供應、環境評估以及立項審批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撐。
(四)加強公共服務,優化發展環境。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由市行政服務中心牽頭、市發改委等部門和各區、縣(市)配合,在“六個一百項”的立項、審批、核準、備案及辦理證照等行政許可時,啟動綠色通道,采取大項目專項代辦制、逾期默認制等方式,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理效率,積極主動幫助項目建設單位完備各項手續。要建立健全協調服務機制,努力創造項目建設和經濟發展的良好環境。
(五)加強督查考核,實行行政問責。將“六個一百項”納入市委、市政府督辦事項,實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報”的工作機制,全程跟蹤督辦項目推進落實情況。對項目組織實施和建設情況,依據職責嚴格實行績效評估和行政問責制度。市委、市政府將于年底對項目建設年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考核,并對項目建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項目建設推進不力、沒有達到預期目標要求的予以通報批評和行政問責。
(六)加強輿論宣傳,營造濃厚氛圍。宣傳部門要組織各新聞單位和媒體,把項目建設年作為宣傳工作重點,精心策劃、統籌安排,集中力量、周密組織,全面、及時跟蹤報道項目建設年各項工作進展情況。要大造輿論聲勢,強化導向作用,激發斗志、增強信心,形成舉全市之力落實項目建設年各項目標任務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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