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展改革委就《實施辦法》修訂工作的立法背景、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立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內容、立法工作的困難和效果預期及起草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況進行了匯報。
2008年4月1日,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以下簡稱《節能法》)正式實施。新《節能法》進一步完善節能基本制度,擴大法律調整范圍,加大政策激勵力度,增強法律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時細化法律責任條款,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本著法制統一的原則,應盡快對原《實施辦法》進行修訂。目前,此項立法依據充分全面,政策環境日趨完善,實踐經驗不斷豐富,社會認識逐步統一,起草工作已有一定基礎,立法條件基本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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