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10:19:08
近來,市供銷社對重慶已出現的土地流轉方式進行了調查,數據顯示,以轉包、轉讓、互換、出租、入股五種方式居多,同時還有土地信托等其他一些新的方式也在不斷誕生。且各種不同的流轉形式在整個流轉市場中的占比分別是:出租51.35%、轉包20.95%、轉讓18.89%、互換7.84%、入股0.97%。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流轉還處于初級階段,簡單的市場化程度較低的出租、轉包等方式所占比例還高于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入股”的形式。這說明,雖然由于各種原因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需求很迫切,但流轉的障礙也不少。因此,供銷社在探索中將前面所講的“五種方式”加以了區別:
1、什么是轉包?土地經營權的轉包,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后原承包土地關系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接包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轉包方負責。
2、什么出租?土地經營權的出租,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3、什么是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是指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權。
4、什么是轉讓?土地經營權的轉讓,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其使用的沒有到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的方式和條件移轉給他人的行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受讓,對象可以是集體組織的成員,也可以是集體組織以外的農戶。轉讓要經過承包方申請,經發包方同意。
5、什么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入股呢?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是指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份,以股權的形式與他人合作進行農業生產經營,按股取得收益。
轉包、出租、互換、轉讓這四種土地經營權流轉方式,其相同點是,都要在發包方備案或者同意后方可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前三者是備案就可以了,轉讓是要經過發包方的同意后才能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與轉包、出租、互換不同的是,轉包和出租時轉包方和出租方與原發包方的承包關系沒有發生變化,轉包方和出租方也不失去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方與發包方的關系雖有變化,但互換的雙方只不過是對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了置換,并沒有喪失該物權,而轉讓土地經營權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轉讓方不再享受土地承包經營權。
市供銷社在開展“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試驗項目工作中,重點推進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入股”組建農民專業社,使合作社形成以資產為紐帶、以產業發展為導向的農民自愿聯合的實體型專業合作社,并對專業合作社的土地經營權等資產進行評估,以此經濟實體向金融機構融資,解決專業合作社貸款難等問題,同時獲得更多的財政扶持、稅費減免等支持政策。因此,以“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既是一個飛躍,也是重大創新和突破。也是區別于前“四種方式”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