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目前還處于不成熟階段,推進循環經濟發展還面臨諸多問題和困難,必須通過規劃加以引導規范,統籌安排,合理布局
文/本刊記者 趙沛楠
日前,國家發改委正式發布《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編制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力求一舉解決3年來各級地方政府在編制本地區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時面臨無據可依的窘境,爭取在最大程度上指導各地科學編制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緩解資源和環境壓力。
時間追溯到2009年,《循環經濟促進法》當年出臺,其中明確提出國家及各級地方政府循環經濟綜合管理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全國及各地方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在北京方迪經濟發展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趙弘看來,作為20世紀90年代才被正式提出的新理念,循環經濟發展時間雖短,卻在近年來不斷加大的節約資源能源和環境保護壓力下,使得循環理念已經深入人心。但是,一直以來,國家的各項鼓勵政策、措施與循環經濟戰略規模并不匹配。因此,在他看來,制定統一的發展規劃指南對大規模發展循環經濟意義重大。
在記者采訪中,國家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循環經濟處有關負責人告訴《中國投資》,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目前還處于不成熟階段,推進循環經濟發展還面臨諸多問題和困難,必須通過規劃加以引導規范,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制定和實施相關規劃,是理清循環經濟發展方向、明確工作重點、為循環經濟盡快形成較大規模指明方向和提供保障的有效措施。
循環經濟突破明顯
循環經濟的政策環境和社會氛圍,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循環經濟典型模式
記者曾走訪過多家以發展循環經濟為主的企業,其中既有從事傳統制造業面臨瓶頸轉而走上循環經濟之路,也有的企業從一開始便瞄準這一朝陽產業下蘊含的巨大投資機會。雖然發展時間仍顯短暫,但已經能夠感受到循環經濟不僅改變了這些企業的生產方式,也為企業帶來了切實的經濟效益。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中國資源利用協會副秘書長王書文表示,循環經濟在短短幾年時間里,從理念變為行動,在全國范圍內得到迅速發展,無論是理論和實踐兩方面,還是在制度創新領域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初步形成了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環境和社會氛圍,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循環經濟典型模式。
加大政策推動力
制定和實施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將理清循環經濟發展方向,為循環經濟盡快形成較大規模指明方向和提供保障
但不能否認,目前我國循環經濟產業發展仍處于初級階段。中國工業節能與清潔生產協會(籌)等發布的《2010中國節能減排產業發展報告》中就指出,循環經濟是典型的政府推動、政策法規驅動、投資拉動型的經濟模式,需要政府完善政策機制,引導社會投資。在趙弘看來,目前我國鼓勵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與循環經濟的國家戰略還不匹配,社會資金投向循環經濟發展的動力不足,企業長期面臨著投資不足、融資難等問題。
對此,環資司循環經濟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制定和實施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將理清循環經濟發展方向,為循環經濟盡快形成較大規模指明方向和提供保障。
此次《指南》的出臺,就進一步要求各地謀劃本地循環經濟發展的總體布局,優化產業結構,打造循環經濟產業鏈,大力培育和促進循環經濟新興產業發展;構建包括第3產業在內的社會循環經濟體系。
對于此前包括本刊在內的眾多媒體相繼提出的關于資源回收體系等目前我國循環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指南》中重點提出在相關地區加快建設資源回收利用網絡體系,強化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加強宣傳教育,推廣綠色消費模式;高度重視循環經濟技術、低碳技術的研發和應用。
基于我國地區間差異性較大、政策不可一刀切的事實,《指南》中劃分3類地區形態,對各指標側重點予以說明。對于缺水地區,規劃指標中應重點體現對水的節約、循環利用、污水減排、海水淡化等非傳統水源的利用等情況;對于產業比較落后、能耗高、污染較嚴重的地區,則應重點體現產業節能、降耗、減排的相關指標;對于可再生能源發展較好、重視建筑節能,或秸稈利用、脫硫石膏利用等較為突出的地區,擬作為循環經濟發展規劃重點,則應在指標體系中有所體現。而在園區建設方面,王書文指出,各地應從提高園區能源與資源利用效率、優化園區企業布局、對園區按照生態工業物質流動模式進行規劃。對于新建園區,要著重產業的循環化構建;對于已有園區,重點要放在循環化改造方面。
規劃編制需因地制宜
各地循環經濟規劃要充分體現各地資源、環境以及產業特點
發展循環經濟,切忌盲目上馬,不重視地方資源產業特點。為此,環資司循環經濟處相關負責人特別強調,此次出臺的《指南》應作為各地規劃編制的指導性文件,各地編寫規劃時應充分體現本地特色,與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相結合,在內容、發展重點等方面有所創新突破。各地循環經濟規劃要充分體現各地資源、環境以及產業特點,在經濟發達、科技力量較強的地區,應加強科技對循環經濟的支撐作用;在大宗廢棄物產生較多的地區,就應在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上有大的突破;在資源型城市和地區,要滿足產業轉型需要。
王書文認為,地方在規劃編制過程中,需根據區域經濟和產業布局,提出切實可行的循環經濟發展的方向和重點領域。《指南》中特別提出,必要時可考慮編制從屬于循環經濟規劃的相關專項規劃,例如,“三廢”綜合利用規劃、共伴生礦綜合利用規劃、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規劃、節水規劃等以及專門針對某種廢棄物的專項規劃,如脫硫石膏綜合利用規劃、煤矸石綜合利用規劃等,還可以開展重點區域(工業帶、農業區、礦區等)循環經濟發展重大問題研究及專項規劃等。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要求,各地編制規劃時,5年的循環經濟發展目標也要同步制定。環資司循環經濟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次的目標要求定性與定量相結合。要能夠體現規劃實施效果,要與地區總體發展目標相協調。
其中,定量目標要有指標體系表。根據《循環經濟促進法》以及國家發改委、原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統計局聯合公布的《關于印發循環經濟指標體系的通知》的要求,循環經濟指標體系應包含資源產出率、廢物再利用和資源化率以及資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和廢物排放(含處置)降低等4大類指標;此外還要列出體現當地循環經濟特點的特色指標。舉例而言:若當地處于缺水地區,指標中應重點體現對水的節約、循環利用、污水減排、海水淡化等非傳統水源的利用等情況;若當地產業比較落后,能耗高,污染較嚴重,則應重點體現產業節能、降耗、減排的相關指標;若當地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較好,重視建筑節能或秸稈利用、脫硫石膏利用等較為突出,擬作為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期重點,則在指標體系中均應有所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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