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涌截污后需補充大量水體,而污水處理廠每天能產生大量中水,為此民進廣州市委提出設想:能否把中水回用于河涌補水?
中水,指各種經處理后達到規定的水質標準,可在生活、市政和環境等范圍內使用的非飲用水,已成為國際公認的“城市第二水源”。據了解,廣州對中水的利用水平還非常低。如大坦沙、獵德、西朗三家污水處理廠中水日產量超10000立方米,但大坦沙、獵德兩家污水處理廠除將少量中水用于廠區景觀、免費提供約65噸/日和80噸/日用于沖灑市政道路外,其余基本沒有回用;西朗污水廠也僅限于廠區使用。
據統計,全市要治理長達913公里的231條河涌,需補充大量外部水體。“除利用珠江、白云湖補水河涌外,污水處理廠的大量中水也是可以作為河涌補水的水源。而且,污水處理廠分布于全市,具有就近補水的優勢。”市民進說,他們建議,由市水務局和市環保局牽頭,選擇一兩個具有代表性的單位和區域,作為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于河涌的示范單位和試點區域。獵德污水處理廠可成為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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