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7:24
編者按
國家4萬億元拉動內需政策再次掀起污水處理廠建設熱潮,各地紛紛申報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過度重視污水處理廠建設忽視官網配套建設的問題再次暴露出來。如何提高環境投資質量,發揮投資效益?現有的污水處理廠建設到底有哪些問題?梳理這些存在多年、尚沒解決的問題,有利于我們將錢用到刀刃上,也有利于政府投資真正發揮乘數效應。近日,環境商會對此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希望各地城市建設者和決策者能引以為戒。
第一宗罪:管網建設脫節,污水處理廠建而不運
據介紹,未來兩年,中央財政用于污水處理行業的投資是900億元,今年下撥50億元,加上銀行貸款等資金,污水處理行業投資將可達到2800億~3000億元。但是許多污水處理廠廠網建設脫節勢必導致污水處理廠建而不運,成為中看不中用的環保“花瓶”。
據媒體報道,有關部門曾在5天之內收到各地上報的500份污水處理廠申建單,這一數據超過目前全國已有污水處理廠總數(1442座)的1/3,而污水管網建設的項目卻很少。從目前的市場價格來看,投資一座中型污水處理廠需要9000多萬元,一座大型污水處理廠更是要上億元,據此可以推算,目前各地申報的500余座污水處理廠建設投資預算已經占了水處理行業全部投資900億元的過半。這也意味著像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這種投資巨大、資金沉淀性強、經濟效益低的設施將面臨著巨大的投資缺口,建設資金難以落實。
第二宗罪:政府投資對民間資本產生擠出效應
政府投資建設污水處理廠勢必對社會資本產生擠出效應,使民間資本想投而無法投。政府財政投資本應發揮“四兩撥千斤”的杠桿作用,拉動社會資本跟進,從而產生放大效應。但如果政府投資的項目定位不清晰,投在那些本應由社會資本投建的項目,則勢必對社會資本產生擠出。據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了解,現在有些地方政府對民間資本進入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領域持拒絕態度,原因是他們正在申報國家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這種現象值得注意。
第三宗罪:盲目建設導致污水處理設施閑置
盲目擴大建設規模,也可能導致污水處理設施處于閑置狀態。據有關研究機構調查顯示,目前全國1400多座污水處理廠中,有一半處于半開工狀態。以河南省為例,2007年以前河南省已建設的17座集中污水處理廠,設計運行能力為127萬立方米/天。2007年1~6月,僅有14座污水處理廠正常運營,平均運行天數為161天,平均處理能力為63萬立方米/天,僅為設計處理能力的47%。尤其是2006年新建的8座污水處理廠中,就有3座沒有開機運營。
第四宗罪:進水濃度不合規定,影響處理效果
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不合規定,影響到處理效果,降低了COD去除功能。一是污水與雨水合流,導致進水COD濃度不高,弱化了污水處理設施去除COD的功能。據媒體報道,南昌市紅谷灘污水處理廠設計污水COD濃度為250~275毫克/升,但進入的污水COD濃度有時僅有70毫克/升,甚至比一些污水處理廠出去的水還干凈。由于“污水太干凈了”,導致降解污水的生物菌都“餓死”不少,為此,一些企業不時需向生物氧化池里加糞便等,以維持生物菌的活性。二是工業廢水進入城市污水管網,導致進水中含有重金屬等有害物質,污水濃度超出了污水處理設施的處理能力,甚至一些工業廢水里還含有抗生素等,大量殺死處理廠的生物菌,造成污水處理廠不能正常運營。
第五宗罪:收費機制不健全,設施無法正常運營
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機制不健全,設施運營難以為繼。據了解,目前仍有相當一部分城市尚未征收污水處理費,即使已經征收的地方也存在收費過低的問題。尤其是為數眾多的中小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機制還沒有建立,將來的運行機制還很不清晰。收費機制的不健全將直接導致污水處理廠運營經費的短缺,使其難以正常運營發揮治污功能。
第六宗罪:污水處理設施規模小,成本高
中小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規模小、成本高。從目前國家政策看,新一輪環境投資重點將投在縣城及中小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上。但這些地方一般規模較小并且過于分散,一般中小城鎮的污水日處理量只有5000~6000噸左右,如果選用常規處理工藝則處理成本較高,為將來的正常運營帶來難題。
第七宗罪:污泥沒有得到妥善處理
按照國家有關“十一五”環保規劃,2010年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于70%,預計屆時全國污水處理能力一天超過一億噸。按照現行工藝,每處理一噸污水,將產生1‰左右的含水率80%的濕污泥,每年污泥的產生量就會達到3600多萬噸。而目前,由于技術、資金和政策等原因,國內大部分污泥處于簡單填埋狀態,沒有進行有效處理,容易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