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近日提出,松花江流域規劃治污項目年內建成投運率必須達到90%以上,為保證項目如期完成,包括民營資本在內的非政府資本將被作為重點手段引入。
業內人士指出,這表明我國在重大江河流域治污政策上又有了新機制。
據黑龍江省有關部門介紹,為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黑龍江省將著力完善城鎮污水處理建設運營機制,加強與國內外金融機構、私營和民營企業的合作,采取合資、合作、BOT等多種形式,大力引進戰略投資者,加快污水處理市場化、產業化進程,推進特許經營。加強對污水處理費征收和使用的監管,提高收繳率,切實保證污水處理費專款專用。對收費資金不足以支付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費用的,由當地財政補足。
負責松花江治污具體工作的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廳日前對外公布,為確保完成《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2010年)》項目年度目標,黑龍江省今年將力爭《規劃》項目建成投運率達90%以上。其中,65個工業治理項目建成并投入運行,40個污水處理項目主體工程全部完成,雙城、阿城、同江、海林、肇東等15個污水處理項目投入運行并形成減排能力。
黑龍江環保廳負責人表示,將按照“保建設、保運行、保減排”的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門在建項目制定項目推進表,落實責任人和推進措施,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加強已投運項目監管,確保治污設施運行效果。
據介紹,松花江是我國第三大河流,也是東北人民的母親河。2005年底,松花江受吉林化工企業污染,曾經發生震驚中外的哈爾濱市大停水事件,這個事件,導致作為我國工業重鎮的哈爾濱市陷入在寒冬中中斷城市供應用水達4天之久的惡性后果,事件發生后,國家高度關注松花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保護松花江流域水環境和中俄界河水質具體要求。國務院2005年底出臺的專項政策《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安排了治污項目222個,項目總投資約134億元。到2008年底,黑龍江省列入規劃的項目全部開工建設。
到2008年底,通過推進松花江治污項目建設并完善污染監管機制,黑龍江省松花江流域治污取得積極進展。環境監測顯示,松花江水質穩中趨好。監測數據表明,在水資源量同比減少幅度較大的情況下,松花江干流總體為Ⅳ類水質,保持穩定,主要污染指標高錳酸鹽指數濃度降低了每升0.55毫克。
據了解,從2005年開始,黑龍江省政府與各地市政府簽訂了松花江治污目標責任狀,出重拳推進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嚴格執行環境準入政策,停止審批向松花江水體排放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物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項目。全省還建立了嚴格的流域跨行政區界考核體系,定期向社會公布省轄城市跨界河流斷面水質狀況,督促各地采取綜合措施加大治污力度,促進流域水質的整體改善。
2008年,黑龍江省還對未按計劃完成任務的哈爾濱、佳木斯等7個地市首次啟用“區域限批”政策,暫緩審批新增水污染物的項目。同時,黑龍江省對黑河、雙鴨山和大唐、國電公司未按計劃建設脫硫工程的電廠,實施行政督察。環境保護廳兩次聯合省發改委、建設廳、監察廳等部門督察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和減排項目,以及國家和省掛牌督辦企業落實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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