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3年“大氣十條”發布,“水十條”與“土十條”何日出臺成為環保領域關注焦點。2015年4月16日,“水十條”千呼萬喚始出來。
“這次是要考核,動真格的。”“水十條”編制參與者、清華大學教授付濤告訴財新記者。
技術組組長、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告訴財新記者,這些具體目標的出臺,“是根據一段時間內的水質現狀,再加上我們點對點分析了飲用水源地啊,需要改善目標的經濟技術可行性,綜合確定。”
他向財新記者分析,“水十條”都是實招,直擊要害。“比如我們的主攻方向城鎮黑臭水體,京津冀黑臭水體非常多,水資源短缺,把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這個目標決心很大。”
“比如要求飲用水水源地的一些企業排污口要清拆,還有要建備用水源、應急水源等,這都是對于水源地的保護,起到關鍵作用的舉措。”吳舜澤說。
“水十條”全稱《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篇直陳“三步走”目標: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階段性改善;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水十條”提出6類指標,26項具體要求,238項硬措施。開篇列出具體6類指標——
到2020年,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到70%以上;
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
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高于93%;
全國地下水質量極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
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70%左右;
京津冀區域喪失使用功能(劣于V類)的水體斷面比例下降15個百分點左右,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力爭消除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
此外,到2030年,全國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75%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為95%左右。
根據環保部提供的數據,目前江蘇省城市黑臭水體約占河道總數的20%;河南18個城市有34條黑臭河流,占河流總數的56.7%;廣州市黑臭水體約135 個,占河涌總數的58.7%。
目標既定,那么“水十條”的“鋼牙利齒”何在?
吳舜澤介紹,“水十條”的核心是落實地方政府的環境改善責任。他強調,第一,在監測體系上有了新說法;第二,以質量考核為主,尤其是質量考核后要信息公開,讓老百姓監督;第三,配合環保部,制定一系列考核辦法、實施機制,對考核問題引入新手段。
“水十條”中,第六、七、八、九條都大篇幅強調了監測、監管職能,并點名責任歸屬的部委。
其中要求,地方政府及供水單位應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地級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會公開。自2018年起,所有縣級及以上城市飲水安全狀況信息都要向社會公開。
“這會形成強烈的倒逼機制,只要你把這個信息公布出來,看得見摸得著,想作假難度變大,老百姓作為監督者看著呢。”吳舜澤告訴財新記者。
“水十條”起草工作自2013年4月起,歷時2年。2014 年12 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水十條》。2015年2月26日,中央政治局常務 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水十條》。2015年4月16日,國務院正式向社會公開《水十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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