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公告
2014年4月11日,蘭州市局部自來水苯超標事件發生后,我公司于4月12日恢復未受到苯超標影響的城關區、七里河區正常壓力供水;并于4月13日、4月14日,分別恢復受到苯超標影響的安寧區、西固區的安全供水。在恢復供水期間,我公司給上述區域內的自來水用戶的正常用水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和損失。為此,我公司現就有關補償事宜公告如下:
一、城關區、七里河區范圍內,凡與我公司簽訂《供用水合同》的自來水用戶(除工業用水戶外),按2014年4月的日平均用水量,向其減退5天的水量。該區域范圍內,如合同用戶建有蓄水池(箱)的,另再向其減退3天的水量。
二、西固區、安寧區范圍內(除工業用水戶外),凡與我公司簽訂《供用水合同》的自來水用戶,我公司按2014年4月的日平均用水量,向其減退15天的水量。該區域范圍內,如合同用戶建有蓄水池(箱)的,另再向其減退3天的水量。
三、上述減退水量補償工作,我公司將在2014年10月自來水收費期內,經核算后一次性完成減退結算。由于蘭州市目前還未實行抄表到戶,根據上述《供用水合同》,相應的減退水量結算工作僅對上述合同用戶。我公司上述減退結算工作完成后,再由上述合同用戶,向其下游各自來水用戶進行核算減退。
我公司對此次事件給廣大自來水用戶所造成的影響和帶來的不便再次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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