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務部要求,由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組織起草的《報廢汽車破碎技術規范》行業標準征求意見稿昨日公布并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4年5月30日。擬定中的技術規范提出,汽車報廢破碎分選后可再生資源綜合回收率將不低于90%。
今后,汽車報廢破碎廠區不應位于飲用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或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作業場地面積不低于20000平方米,并配備收集污水的排水溝、油水分離等污水處理裝置。通過設備分選或人工分揀,報廢汽車破碎后獲得的剩余材料將包括不銹鋼、電線、橡膠、塑料等可再利用材料。
數據顯示,我國2011年民用車的保有量已經突破了1億輛,報廢車超過了400萬輛,預計到2020年報廢車數量將超過1400萬輛。報廢汽車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質,比如鉛、汞、鎘、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等,這些物質被廣泛應用在汽車鋼材、玻璃、剎車片、電子器件、皮革、鍍層等部件或材料中。擬定中的報廢汽車破碎技術規范,旨在抬高準入門檻,引導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在材料分離和再利用等環節提升環保作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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