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產生4000萬噸建筑垃圾,但北京市僅有一處年處理能力為120萬噸的建筑垃圾再生處理廠。昨天下午,市政協舉行建筑垃圾綜合管理專題協商座談會,建議通過提高建設水平、減少垃圾產生、拆除工程陽光操作等方式,有效治理建筑垃圾。
隨著本市城市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產生了大量的施工土方和建筑垃圾,這些建筑垃圾在運輸、消納過程中亂堆亂倒、泄漏遺撒等問題十分突出,嚴重影響城市環境,污染空氣。據統計,目前北京市每年產生的建筑垃圾約4000萬噸,涉及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和各種維修、拆除工程等。但全市僅有1座建筑垃圾再生處理廠,年處理能力約120萬噸。
此外,全市取得營運資質的11500余輛自卸貨運車輛中,取得建筑垃圾渣土準運許可的運輸車輛僅有3600余輛,且絕大部分屬于個體經營者所有。由于違法成本低,建筑垃圾渣土運輸行業已形成主要依賴違法、違規而得以生存的現狀,而原有的正規運輸企業因運營虧損,紛紛退出建筑垃圾運輸市場。
針對建筑垃圾管理存在的問題,市政協建議,提高建筑工程規劃建設水平,減少建筑垃圾產生數量。理順價格,建立健全相關標準和政策。盡快出臺建筑垃圾產生、運輸、消納處置費用的標準和定額,建立政府指導價格,將垃圾運輸、消納處置的費用納入工程預算。建立規范統一的施工土方和建筑拆除運輸工程的招投標制度,規范市場準入和操作,實現建筑垃圾產生、運輸、消納處置全過程的規范、陽光操作;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和再生利用等相關法規規章,實施鼓勵、強制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等措施辦法。另外還建議嚴格市場準入,加強聯合執法,建立常態化執法監管機制等。
“不管是誰的工地,如果發現有違法使用渣土車的,就立即停工。”張延昆副市長說,目前本市在建筑垃圾資源化設施的建設上面臨選址難、規劃難等問題,本市計劃到2015年在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大興等區建設5座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設施,如果能夠按期建成,就能保證建筑垃圾得到正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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