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將污染減排作為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2008年,山西省完成了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減排任務。山西省省委書記張寶順對此給予充分肯定,省長王君在批示中指出:2008年節能減排工作成效明顯,說明措施對路,工作有力度;2009年要很好地總結以往的經驗,在過去工作的基礎上取得新的成績。
山西省在2008年將污染減排作為推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堅持將污染減排作為實現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為改善環境質量的重要手段和突破口,落實到行動中。
落實責任 獎懲分明
山西省在減排工作中,落實責任,強化考核,將428個二氧化硫減排重點項目和227個化學需氧量減排重點項目落實到市縣和重點企業。同時,建立健全減排考核制,將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指標完成情況作為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2008年,山西省共對80名未認真履行環保職責、違法問題突出的責任人進行了黨紀、政紀處理和責任追究,對污染減排工作突出、區域環境質量改善明顯的給予獎勵。山西省政府對2007年環境空氣質量退出全國倒數的長治、晉城、大同、臨汾、晉中、忻州、呂梁等7個城市分別給予了200萬元的重獎;對區域整治效果明顯的介休、文水、定襄、襄汾、霍州、汾陽、平遙、襄垣等8個縣市分別給予了10萬元的獎勵,環保獎懲制落到了實處。
嚴格準入 削減存量
山西省在污染減排工作中,嚴格準入,控制增量。用總量控制和生態區劃引導經濟發展,推進規劃環評和區域環評,合理規范產業布局,限制高耗能、重污染項目準入。山西省共實施總量置換項目757個,置換二氧化硫4.9萬噸、化學需氧量3103噸,否決75個未落實總量置換措施的項目。共對572個項目進行了竣工驗收,同比增長26%,查處了146個違反“三同時”制度的建設項目。
在實現產業結構調整優化,控制新增排放總量的同時,山西省采取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管理減排等綜合措施,強力推進污染物存量削減工作。2008年,山西省依法關停了未完成煙氣脫硫任務的20臺燃煤機組,督促70%以上的焦化企業完成了焦爐煤氣全脫硫。為701家重點工業企業安裝2470個自動監控裝置,新建31座污水處理廠,11個重點城市市區均已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任務。淘汰落后鋼鐵產能1298萬噸、電力產能52.2萬千瓦、焦炭產能524萬噸、水泥產能396.1萬噸、造紙產能9.5萬噸、電石產能49萬噸、鐵合金產能4.36萬噸。對476家逾期未達標的企業實施了“零點關停”。全省9208家重點工業污染企業建成環保設施,1015家省控重點工業污染企業完成治理任務,實現全面達標。
堵疏結合 重點突破
山西省以推進藍天碧水工程、實施重點市縣綜合整治、啟動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與治理等為突破口,努力實現污染減排目標,積極改善環境質量。
為保障污染減排工作順利進行,山西省不斷加大減排工程投入。2008年,山西省環保投入達150億元,省級財政直接安排資金7.6億元,用于污染治理設施和監管能力建設,可以帶動73.3億元社會資金投入環境保護和減排設施建設,這些項目建成后,預計可以實現減排二氧化硫約8.1萬噸/年,減排化學需氧量約4.5萬噸/年。
在促進污染減排過程中,山西省積極創新政策,優化治污環境。將懲治打擊與疏導鼓勵相結合,采取授旗子、給票子、搭梯子和持牌子、戴帽子等與斷路子相輔相成的措施。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運用經濟杠桿,激勵守法企業,懲戒違法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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