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5:3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公司
所屬焦作電廠#5、6號機組執行脫硫加價的公告
本公司所屬焦作電廠#5、6號機組先后于2007年8 月進行脫硫工程建設,2008 年12 月21 日#5、6 機組通過脫硫工程168 小時試運行,在2008年12 月25日順利通過省環保局驗收。
2009 年2月19日,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發出《關于部分機組執行脫硫加價的函》(豫發改價管函200948號),按照有關脫硫機組上網電價的規定,自2009年2 月16 日抄見電量起,本公司所屬焦作電廠#5、6號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高1.5分。根據脫硫設施的運行成本測算,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高1.5分,對本公司的損益基本不產生影響。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九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