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5:32
日前,國家環保部發布《關于加強燃煤脫硫設施二氧化硫減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國家電網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進一步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及《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提高燃煤脫硫設施的運行效率和管理水平,確保實現“十一五”二氧化硫總量減排目標,切實加強對燃煤脫硫設施運行過程的監管。
《通知》要求,各地燃煤電廠和使用燃煤鍋爐的企事業單位要切實加強脫硫設施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確保脫硫設施的正常運行,嚴禁開啟煙道旁路運行和嚴禁脫硫設施無故停運。脫硫設施已投入運行的燃煤電廠和企事業單位必須建立生產運行臺賬,記錄脫硫設施主要設備運行和維護情況,并記錄煙氣連續監測數據、機組負荷(鍋爐負荷)、燃料硫份和脫硫劑的用量、廠用電率、脫硫副產物產生量和處置情況、旁路擋板門啟停時間、運行事故及處理情況等。運行臺賬必須妥善保管,以備環保部門的核查。
要嚴格按照國務院《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國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能力建設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督促企事業單位按期完成煙氣自動在線監控設備的安裝和驗收,并與環保部門聯網運行。煙氣經脫硫系統治理后,自動在線監控設備煙氣采樣裝置必須按要求設置在旁路排放原煙氣與凈化煙氣匯合后的混合煙道部分,確實因客觀原因無法在混合煙道上安裝或已安裝但位置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應在旁路煙道加裝煙氣溫度和流量采樣裝置。煙氣自動在線監控設備按有關規定必須進行標定。
所有脫硫設施必須安裝完成分布式控制系統(或集散控制系統,簡稱脫硫DCS系統),實時監控脫硫系統的運行情況。對濕法脫硫系統和煙氣循環流化床脫硫系統,DCS系統要記錄發電負荷(或鍋爐負荷)、煙氣溫度、煙氣流量、增壓風機電流和葉片開啟度、氧化風機和密封風機電流、脫硫劑輸送泵電流、煙氣旁路開啟度、脫硫島PH值以及煙氣進口和出口二氧化硫、煙塵、氮氧化物濃度等參數;對于循環流化床鍋爐爐內脫硫系統和爐內噴鈣爐外活化增濕脫硫系統,DCS系統要記錄自動添加脫硫劑系統輸送風機電流以及煙氣出口溫度、流量、二氧化硫、煙塵、氮氧化物濃度等參數。在旁路煙道加裝的煙氣溫度和流量等參數應記錄入DCS系統。DCS系統要確保能隨機調閱上述運行參數及趨勢曲線,相關數據至少保存六個月以上。
脫硫設施因改造、更新、維修或噴油助燃需暫停運行而開啟旁路的,需按有關規定提前報當地環保部門備案;脫硫設施遇事故停運、在線監控系統或中控系統發生故障不能正常監測、采集、傳輸數據的,應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向當地市級以上環保部門報告。
各省級環保部門和各電力集團公司要按照上述要求,全面檢查轄區內或所屬企業的燃煤脫硫設施,逐一列出整改方案,督促企事業單位確保于2009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限期達不到上述要求的,將按照《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要求,不計算脫硫設施的二氧化硫減排量或按照監測系數法核減減排量,并列入該地區和企業集團減排年度考核。對脫硫設施全煙氣脫硫效、投運率達不到要求的,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燃煤發電機組脫硫電價及脫硫設施運行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扣減脫硫電價款,足額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費。
據了解,接到《通知》后,各電力集團已經展開相應工作部署,力爭按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