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江陰蘇龍發電有限公司、北京國電龍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聯合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提出對江陰蘇龍發電有限公司二、三期機組煙氣脫硫工程后評估的申請。受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承擔了該工程的后評估工作。后評估工作根據《火電廠煙氣脫硫工程后評估管理暫行辦法》,由中電聯組織專家進行評估,并編制完成了江陰蘇龍發電有限公司二、三期煙氣脫硫工程后評估報告。
江陰蘇龍發電有限公司總裝機1205MW。參加后評估項目的是二期(2×135MW)、三期(2×330MW)機組煙氣脫硫工程,由北京國電龍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總承辦建設,二期工程于2002年7月開工,2003年10月投運;三期兩臺脫硫裝置于2003年12月開工,2004年12月和2005年8月投運。
后評估認為,北京國電龍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在引進德國斯坦米勒公司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工藝技術基礎上,進行消化、吸收、創新,研制出的具有“成果產權”的“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技術”(2006年初已經得到北京市科委鑒定確認),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和脫硫效率等能夠滿足原國家環保總局批復要求。
二期采用2爐1塔配置,三期為1爐1塔;每爐均配置1臺增壓風機;氧化風機、供水泵、石膏排出泵均按1運1備配置;二、三期脫硫裝置中除吸收塔攪拌器、事故漿罐攪拌器、吸收塔噴淋層、吸收塔除霧器,石膏旋流器、煙氣在線儀表和主要調節閥門等少數設備進口外,其他均為國內生產制造。按價格比計算,二期煙氣脫硫裝置設備國產化率為95.4%,三期煙氣脫硫裝置設備國產化率為95.5%。自二、三期煙氣脫硫裝置投運以來,吸收塔內襯、玻璃鋼管道、其他管道、氣氣換熱器、磨機、漿液循環泵等主要設備運行狀況良好,基本沒有出現因設備故障原因造成脫硫系統停運的現象。該工程脫硫裝置運行穩定,二、三期脫硫裝置年可利用率均能夠達到95%以上;脫硫石膏全部得到綜合利用。
二期2×135兆瓦脫硫工程作為國家科技部“十五”863計劃《大型燃煤電站鍋爐煙氣脫硫技術及設備工程化》課題的依托項目,通過了“863”項目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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