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半年多的醞釀和準備,記者2月11日從安徽省滁州市有關部門獲悉,滁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將于3月1日起正式開征。按《滁州市中心城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以及有關部門對此進行的成本測算和聽證會結果,收費詳細標準已由物價部門會同城市管理部門制定,居民每戶每月僅需繳納3元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人告訴記者,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重要在于體現“誰污染誰付費”和“垃圾產生者對垃圾處理承擔責任”原則,目的是加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建設、運行、維護資金的投入,實現垃圾無害化處理目標,營造滁州最佳人居環境,促進滁州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該負責人表示,征收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將全部用于垃圾處理場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在處理滁州生活垃圾及滲濾液上向真正無害化處理水平前行,最大程度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據了解,市容局將是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主體,征收形式采取直接收取和委托代收兩種方式。使用自來水的個人,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由市自來水公司代收;納稅單位(含個體工商戶)將委托地稅局代收;財政供給單位則委托市、區財政代收;由市場管理處直接管理的集貿市場由市場管理處按攤主經營面積代收;社會辦集貿市場、經營攤點業主的垃圾處理費,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按經營面積代收;建筑垃圾處理費委托市行政服務中心代收;民營學校、醫院等公益性單位,中央或省屬垂直管理單位、各類專業市場等非稅單位,委托環衛部門中轉垃圾至處理廠或自行運輸垃圾至處理廠的單位,由市容局組織收取。
此外,各類幼兒園、中小學校學生、社會福利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城市特困戶將享受減免政策。各類減免對象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采用先征后返的方式,市容局將按照市民政局、總工會提供的減免對象名冊,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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